关闭

举报

  • 提交
    首页 > 致富技术 > 正文
    购物车
    0

    关于做好当前扶贫工作的通知

    信息发布者:小鱼儿
    2017-01-10 10:42:54   转载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的通知》(闽农综明传〔2015〕113号)及《关于开展全市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的紧急通知》(龙农明传〔2015〕80号)《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新核定贫困户工作的通知》(杭政办﹝2016)2号)和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当前扶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贫困户重新核定工作

      ﹙一﹚充分认识重新核定贫困户工作的重要性

    核准扶贫对象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及全面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提出的“五个一批”的前提和基础,是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关键。通过重新核准,能够对贫困户进行精准识别,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为制定深化精准扶贫“九到户”政策措施,明确帮扶责任提供决策依据。

    ()、明确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要求

    贫困户识别标准:贫困户识别要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全省标准为201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650元以下。(农民人均纯收入指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纯收入主要用于再生产投入和当年生活消费支出,也可用于储蓄和各种非义务性支出。计算方法:纯收入=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

    贫困户识别程序

    第一步:初选对象。乡人民政府按照县下达到乡的贫困人口规模,分解到各行政村,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形成初选名单,由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人民政府审核。

    第二步:公示公告。乡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乡党委书记、乡长对各村上报的贫困户进行走访,然后确定各村贫困户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农业局(农办)复审,复审结束后在各行政村公告。

    第三步:结对帮扶。根据《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开展全体干部结对帮扶农村贫困户工作的通知》(杭委办〔2015 〕135号)及《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 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干部结对帮扶农村贫困户挂钩乡镇的通知》(杭委办〔2015〕155号)文件精神,明确结对帮扶责任人。

    第四步:制定计划。在乡人民政府指导下,由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结合贫困户需求和实际,制定帮扶计划。

    第五步:填写手册。在县农业局(农办)指导下,由乡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对已确定的贫困户填写《扶贫手册》,《扶贫手册》由县农业局(农办)统一发放到各乡镇,一册两份,贫困户和县农业局(农办)各执一册。

    第六步:数据录入。在县农业局(农办)指导下,乡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将贫困户信息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

    注意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为贫困户

    (1).家庭人均纯收入明显高于省定贫困户标准的;

    (2).家有小车(用于生产的农用车除外)、洋房的;

    (3).家庭中有财政供养人员的;

    (4).保户、无劳动能力家庭的低保户。

    2.各村在识别贫困户时要严格把握程序,各行政村在产生初选贫困户不得以投票的形式产生,必须进行民主评议。

    3.各村做好在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之外但确实贫困的农村人口识别认定工作,通过“两公示一公告”等程序后将其纳入,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的全覆盖,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4.根据县政府要求,各乡镇在录入和上报贫困户名单之前,乡党委书记和乡镇长必须全面走访一遍,确保贫困户评定工作真实性。数据录入工作在2016年1月31日前完成,各乡镇贫困户名单必须经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签字,并于2016年2月3日前报县农业局(农办)扶贫开发股存档。

    二、2015年度贫困村扶贫项目验收工作

    县农业局将于1月下旬来乡对贵和德康新民下濯四个贫困村2015年扶贫开发项目进行验收,验收时需提交的材料有:(1)村研究项目的会议纪录,(2)需实施的项目的公示公告材料,(3) 项目施工合同,(4) 项目招标公,(5) 工程预决算清单,( 6) 乡镇验收表(要有乡村两级人员签字),(7) 项目资金要提供正式发票.

    、2015年度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公示审核工作

    各村要将2015年度造福工程危房改造户名单张贴到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收集群众意见,同时挂村领导包村干部要对其进行全面审查,审查其是否属于危改对象,原先房子是否属于危房,现在是否已经新建,家庭人口是否属实,有无居民户口或财政供养人员,地质灾害户、偏僻自然村搬迁户有无迁址新建,并将审核情况于1月20日前报乡扶贫办.

    当前扶贫工作牵涉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各村要切实按照上级部门要求,集中精力,创造条件,全力以赴,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书记主任要亲自抓,专题研究部署,抽调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负责此项工作。加强宣传工作,把扶贫工作的目的、要求、程序等相关政策宣传到组到户。

    2.规范操作程序贫困户核淮工作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要真正做“两公示一公告”,要有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要全程公开,接受监督,确保结果公正。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提供虚假信息,严禁拆户、分户和空挂户,杜绝平均分配。

    3.强化督促考核乡人民政府将加强对各村贫困户核准工作的检查,县农业局(农办)将对各乡镇贫困户核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各村贫困户核定的精准度将列入乡对村扶贫开发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并作为今后扶贫资金分配安排的重要依据。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的通知》(闽农综明传〔2015〕113号)及《关于开展全市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的紧急通知》(龙农明传〔2015〕80号)《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新核定贫困户工作的通知》(杭政办﹝2016)2号)和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当前扶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贫困户重新核定工作

      ﹙一﹚充分认识重新核定贫困户工作的重要性

    核准扶贫对象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及全面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提出的“五个一批”的前提和基础,是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关键。通过重新核准,能够对贫困户进行精准识别,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为制定深化精准扶贫“九到户”政策措施,明确帮扶责任提供决策依据。

    ()、明确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要求

    贫困户识别标准:贫困户识别要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全省标准为201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650元以下。(农民人均纯收入指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纯收入主要用于再生产投入和当年生活消费支出,也可用于储蓄和各种非义务性支出。计算方法:纯收入=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

    贫困户识别程序

    第一步:初选对象。乡人民政府按照县下达到乡的贫困人口规模,分解到各行政村,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形成初选名单,由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人民政府审核。

    第二步:公示公告。乡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乡党委书记、乡长对各村上报的贫困户进行走访,然后确定各村贫困户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农业局(农办)复审,复审结束后在各行政村公告。

    第三步:结对帮扶。根据《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开展全体干部结对帮扶农村贫困户工作的通知》(杭委办〔2015 〕135号)及《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 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干部结对帮扶农村贫困户挂钩乡镇的通知》(杭委办〔2015〕155号)文件精神,明确结对帮扶责任人。

    第四步:制定计划。在乡人民政府指导下,由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结合贫困户需求和实际,制定帮扶计划。

    第五步:填写手册。在县农业局(农办)指导下,由乡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对已确定的贫困户填写《扶贫手册》,《扶贫手册》由县农业局(农办)统一发放到各乡镇,一册两份,贫困户和县农业局(农办)各执一册。

    第六步:数据录入。在县农业局(农办)指导下,乡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将贫困户信息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

    注意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为贫困户

    (1).家庭人均纯收入明显高于省定贫困户标准的;

    (2).家有小车(用于生产的农用车除外)、洋房的;

    (3).家庭中有财政供养人员的;

    (4).保户、无劳动能力家庭的低保户。

    2.各村在识别贫困户时要严格把握程序,各行政村在产生初选贫困户不得以投票的形式产生,必须进行民主评议。

    3.各村做好在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之外但确实贫困的农村人口识别认定工作,通过“两公示一公告”等程序后将其纳入,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的全覆盖,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4.根据县政府要求,各乡镇在录入和上报贫困户名单之前,乡党委书记和乡镇长必须全面走访一遍,确保贫困户评定工作真实性。数据录入工作在2016年1月31日前完成,各乡镇贫困户名单必须经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签字,并于2016年2月3日前报县农业局(农办)扶贫开发股存档。

    二、2015年度贫困村扶贫项目验收工作

    县农业局将于1月下旬来乡对贵和德康新民下濯四个贫困村2015年扶贫开发项目进行验收,验收时需提交的材料有:(1)村研究项目的会议纪录,(2)需实施的项目的公示公告材料,(3) 项目施工合同,(4) 项目招标公,(5) 工程预决算清单,( 6) 乡镇验收表(要有乡村两级人员签字),(7) 项目资金要提供正式发票.

    、2015年度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公示审核工作

    各村要将2015年度造福工程危房改造户名单张贴到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收集群众意见,同时挂村领导包村干部要对其进行全面审查,审查其是否属于危改对象,原先房子是否属于危房,现在是否已经新建,家庭人口是否属实,有无居民户口或财政供养人员,地质灾害户、偏僻自然村搬迁户有无迁址新建,并将审核情况于1月20日前报乡扶贫办.

    当前扶贫工作牵涉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各村要切实按照上级部门要求,集中精力,创造条件,全力以赴,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书记主任要亲自抓,专题研究部署,抽调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负责此项工作。加强宣传工作,把扶贫工作的目的、要求、程序等相关政策宣传到组到户。

    2.规范操作程序贫困户核淮工作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要真正做“两公示一公告”,要有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要全程公开,接受监督,确保结果公正。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提供虚假信息,严禁拆户、分户和空挂户,杜绝平均分配。

    3.强化督促考核乡人民政府将加强对各村贫困户核准工作的检查,县农业局(农办)将对各乡镇贫困户核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各村贫困户核定的精准度将列入乡对村扶贫开发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并作为今后扶贫资金分配安排的重要依据。

                                         官庄畲族乡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1日


    打赏捐赠
    0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村网通立场。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